觸犯《香港國安法》香港高等法院在國際壓力下對黎智英20年刑期判決是否在年底有逆轉?

香港壹傳媒集團創辦人黎智英等9人及前蘋果日報3家公司因觸犯《香港國安法》罪名成立,高等法院今天(9日)宣布判刑,其中黎智英被重判入獄20年。其餘各被告刑期分別為前律師助理陳梓華6年3個月、「重光團隊」成員李宇軒7年3個月、前壹傳媒行政總裁張劍虹6年9個月、前蘋果日報英文版執行總編輯馮偉光10年、前總編輯羅偉光10年、前社論主筆楊清奇7年3個月、前執行總編輯林文宗10年、前蘋果日報副社長陳沛敏7年。在國際壓力下港府對黎智英的20年刑期是否在年底有逆轉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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